一名日本籍毒販
  昨日在大連被執行死刑
  一名因涉嫌販毒在中國大連被判處死刑的50歲日本男子,於25日上午在中國被執行死刑。據悉,這是自2010年4月以來,中國對日本人執行的第五例死刑。
  在大連監獄處決
  報道稱,被執行死刑的日本人曾與另一名日本男子合謀,企圖從中國大連夾帶毒品出境進入日本。中國司法機關因此對其判處死刑。據日本政府相關人士透露,25日上午,日本駐中國沈陽總領事館常駐大連辦事處收到了來自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的聯繫,稱“該日籍死刑犯已在大連監獄被處決”。
  報道稱,自2010年4月以來,在中國大連和沈陽被處死刑的日本人已有4人,而此次是中方自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以來對日本人執行的第5例死刑。
  執行死刑前曾與家人見面
  有關此次執行死刑,大連市中級法院於本月曾嚮日本使館駐大連辦事處通告,表示近期會對一名日本毒販執行死刑,而日本政府出於保護日本國民的角度,通過日本駐北京大使館向中方傳達了“希望不要執行死刑”的意願。據相關人士透露,該死刑犯已於近期獲得允許,曾於24日同家人見面。
  中國對毒品犯罪採取嚴懲的態度,最高刑罰是死刑,即便對於外國人也毫無例外。不過,在這種情況下,一些人仍然抱著僥幸心理鋌而走險。2013年10月31日,日本愛知縣稻澤市政府議員櫻木琢磨,因涉嫌走私毒品出境在廣州白雲機場被中國公安機關逮捕。日本外務省也承認,中國《刑法》規定走私毒品是重罪,因此櫻木最高也可能會被判死刑。
  據《中國日報》
  ■新聞鏈接
  我國4年來已對4名日本毒販執行死刑
  2010年4月,中國司法部門對日籍毒販赤野光信執行了死刑,成為1972年中日兩國恢復邦交以來首名被中國執行死刑的日本人。2006年9月中旬,赤野光信在大連被捕。根據當時的媒體報道,赤野光信在日本時就數次參與販毒。2006年4月份,他頻繁出入中國國門,引起了中國警方的高度警惕。包括該男子在內,共有4名日本人被判處死刑。近年來,日本人涉嫌走私毒品被捕的案件相繼發生。日本與中國在2008年批准了《刑事互助條約》,但中日目前仍無《刑事罪犯引渡條約》。
  (原標題:一名日本籍毒販昨日在大連被執行死刑 企圖夾帶毒品從中國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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